持护照去澳门新规定

导语 从7月1日起,持护照两个月可来澳两次,分别逗留5日、1日;从离澳之日起60天后又可如此赴澳。相对目前的政策,逗留期间减少了近一半,间隔期则延长了1倍。

  澳门护照过关新规定:

  【澳门护照过关可逗留日期】

  (1)60日前未曾持护照进澳,首次进入澳门可有5天逗留期。

  (2)60日内第二次进入澳门可获1天逗留期。

  (3)如上所述的5+1用完以后,必需由澳门飞至第三国家,返澳后可享有5天逗留期。

  (4)离澳后可重新享有(1)内容所述的5+1,即由澳门飞了第三国以后享有5+5+1。

  【澳门护照过关违规事项说明】

  (1)如持护照进入澳门,用完5+1后未有从澳门飞往第三国家,直接返回内地,此乃违规情况。

  (2)违规者必须等待60天(由离开澳门第二天算起)才能利用护照再次进入澳门。

  (3)违规者不得经深圳、上海等地飞至泰国再入澳门,澳门移民局拒绝违规人士入境,即时遣返至内地。

  (4)违规者持通行证入澳后,连同护照由澳门飞往第三国,返澳后只享有一天逗留期,到期离澳门亦同样地需要等侍60天方可持护照进入澳门。

  (5)乘坐澳门航空或捷星航空前往越南即日往返的旅客,务必保留所有登机牌及签证。

  【澳门护照过关逾期逗留罚款】

  (1)一年内第一次逾期逗留,罚款费用为每天澳门币500元。

  (2)一年内第二次逾期逗留,将被视非法移民,将根据逾期情况1至3年不得进入澳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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